聯(lián)系我們
- 佛山興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
- 聯(lián)系人:王經理
- 電話:17732605906(微信同步)
三水區(qū)公司商標注冊應避免的禁忌內容
作者:佛山興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:2024-12-04 08:36:11
在佛山市三水區(qū),企業(yè)在進行佛山商標注冊時,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確保所申請商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以下是一些商標注冊過程中不能觸及的禁忌內容,供企業(yè)參考。
1. 禁止與特定標志相同或近似
首先,佛山商標注冊申請人應避免使用與特定標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標。這些特定標志包括但不限于國家名稱、國旗、國徽、國歌等象征國家尊嚴的標志,以及外國的國家名稱、國旗等(除非得到該國家的同意)。此外,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、旗幟、徽記等也不得擅自使用,除非得到相關組織的同意或不易誤導公眾。
2. 禁止注冊缺乏顯著性的商標
商標的顯著性是區(qū)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重要標志。因此,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、圖形、型號,或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數量等特點的標志,均不得作為商標注冊。這些標志缺乏足夠的顯著性,無法有效區(qū)分商品或服務來源。
3. 禁止具有不良影響的商標
商標注冊申請人還應避免使用帶有民族歧視性、欺騙性或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標志。這些標志不僅違反公序良俗原則,還可能誤導消費者,損害社會公共利益。
4. 禁止侵犯他人在先權利
在申請商標注冊前,申請人應確保所申請商標不侵犯他人在先權利,如著作權、外觀設計專利權等。同時,對于已注冊的馳名商標,申請人應避免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惡意搶注相同或近似商標。
5. 其他注意事項
此外,商標申請人還需注意避免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(qū)劃的地名或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作為商標(除非該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作為集體商標、證明商標組成部分)。同時,商標的設計應避免使用有特殊意義的標志,如國旗、國徽等,并確保商標圖樣清晰、完整且對比度分明。